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侵占罪的司法管辖权属于犯罪发生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法院或者其授权下级法院。但是在案件情况特殊,譬如说被告人在犯罪所在地并无长期居住记录,反而更适应于在他(她)惯常生活的地方进行审理和判决,那么经特别授权,被告人居住地的省级人民法院也是可以受理此类案件的。
至于侵占罪本身,它主要是指有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私自将原本属于他人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失物或埋藏物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又拒绝归还给原所有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