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取保候审的时间已满之际,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来解除取保候审,同时领取先前缴纳的保证金。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在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的过程中,不能够停止对案件的调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发现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已经达到上限,那么就应该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措施。而在解除这些措施时,必须及时地通知到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人员以及相关的单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