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角度来看,拾得他人遗失之物品并不属于盗窃行为,然而,若其所持有之金额达到一定数额而未予归还时,则可能涉及触犯侵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无权占有原本应由他人代管之财物,且该项财物已经达到某一具体标准,即被视为数额较大并拒不退回者,应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处以罚金;若数额庞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判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相应罚金。对于他人遗忘之物或埋藏之物,若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占为己有,且该项财物已达数额较大,并且拒绝交出者,亦应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本条法律仅适用于受害人主动提出诉讼的情况。
此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盗窃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者,或者实施了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行为者,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并处或单处罚金;若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相应罚金;若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并处相应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