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拘留行为不属于刑事处罚范畴。拘留包括了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以及司法拘留等多种类型,这些拘留措施并非刑事处罚方式。
2.行政拘留主要针对的是那些严重违反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人员,他们虽然没有构成犯罪,但其行为有可能对社会治安造成威胁,因此通过行政拘留来进行惩戒,以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
3.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则是在防止罪犯继续实施危害社会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阻止其逃脱法律制裁或者防止其因恐惧犯罪事实被揭露而产生自杀倾向时所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