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第五十三条:对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数量做出了明确规定,即需由负责案件审理的司法机构自行确定,且其最低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一千元。
第五十四条:取保候审所需支付的费用至少须达到人民币一千元以上,而实际的缴费标准将因人而异,取决于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在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时长被限制在最长一年之内,只要在这期间内,犯罪嫌疑人都未曾违反过相关规定,那么所缴获的保证金便可全额退回。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
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