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对于实施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这一罪名的犯罪分子,其所应受到的法律制裁通常并不包括超时的连续拘禁,而应该是基于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来确定适度的刑罚。
然而,若涉及多宗犯罪活动或者存在其他不但要承担刑事责任,还需要接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那么就有可能面临数罪并罚的情况,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判处的拘留期限将会被合并计算。
至于最终的刑期长短,则将由法院依据犯罪事实的具体情况、情节的恶劣程度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后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