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湖北省武汉市,对于盗窃罪的确立和判刑,我们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相关法律解释。通常情况下,要成立盗窃罪,其涉及的金额必须达到一定标准,即“数额较大”。这个金额的具体数目是根据湖北省或者武汉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意见来确定的,通常为人民币3000元到10,000元之间。
另外,无论偷盗物品的价值如何,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也可以被认定为犯罪:多次进行盗窃、进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秘密地从别人身上扒窃财物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