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值得指出的是,盗窃罪作为一类典型的公诉案件,一经公安部门展开刑事侦查程序,便具有独立的法律效力,而无论当事人之间是否达成和解协议。这类案件的起诉机构为我国最高检察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经过公安机关对案情的详细侦查后,该案件会被移交给当地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最终,根据检察院的判断,将依法向相应的司法机关提出公诉请求。
2、在公诉案件的处理过程中,被害方只需适当表达自身意愿,积极响应警方的调查要求即可。对于其他相关事项,并未规定需要被害方参与其中,
因此,主动权并不完全掌控在被害方手中。尽管赔偿损失可能有助于减轻犯罪嫌疑人的刑罚,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害方可以随意放弃追回被盗财物的权利。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或者实施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若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