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身处在他乡并且正处于取保候审阶段的人士,倘若期望重返故乡,首要任务就是必须事先得到负责批准或者做出取保候审决策的那一部门的许可。反之,如果不经过相关授权而擅自出境,那么您将无法正常地离开当前所在的村镇、城镇或者城市。如果坚决选择离开,将有可能性会导致原本已经取得的取保候审资格被撤销,进而面临被重新纳入监管并押送至当地看守所的风险。这是因为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必要的法律强制措施,其主要作用在于对当事人的部分人身自由进行限制与约束。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