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的福建省境内,对涉嫌犯有洗钱罪行的司法审判行为遵循着与全国各地相同的法律依据——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1条的明确规定。
至于具体的刑罚执行标准,往往与其涉案金额及情节的恶劣程度紧密相连。在一般情形下,违法情节相对轻微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罚金数额在洗钱数额的5%至20%之间;而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罪犯,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支付洗钱数额的5%至20%作为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1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