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行为人在实施犯罪活动之后,能够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并且毫不保留地坦白交代自己的罪行,这种行为便构成了自首。对于这样的自首者,法律应当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特别是在犯罪性质较为轻微、社会危害程度不严重的情况下,甚至有可能被免于刑事处罚。自首行为充分展现了犯罪嫌疑人的悔过之意和认罪态度,因此,法院在进行量刑裁决时,会将此作为重要考量因素,给予适当的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