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执行刑期拘禁期间,无论是亲属还是律师都有权探望被拘禁者,但必须严格遵循公安机关的相关规章制度,并且只能选择授权范围内的规定时间段以及场所进行探望活动。
值得强调的是,实际的探视前需向公安机关履行必要的申请手续且只有在经过许可后才能依法实施探视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