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被判定为需服拘役之犯罪者,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则可对其宣判缓刑,其中包括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员、正在怀孕期间的女性以及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人士,必须宣告缓刑:
(1)所犯之罪行情节较为轻微;
(2)罪犯具有真诚悔过之意;
(3)已无再次犯罪之风险;
(4)宣告缓刑不会对犯罪者所居住之社区带来严重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