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盗窃金额超过一定数量的,将被判处相应程度的有期徒刑或罚金。盗窃金额较大者,即盗窃金额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盗窃金额巨大者,即盗窃金额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范围内;盗窃金额特别巨大者,即盗窃金额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范围内。
此外,对于实施盗窃行为且涉及到数额较大、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情况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具体而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3万元至10万元之间、3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应分别被视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制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进行盗窃,由于盗窃地点难以查证,因此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需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来认定。
2、对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抢劫公私财物的犯罪分子,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