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嫌刑事犯罪之后,当事人若获得取保候审批准,其所缴纳的保证金是有可能退还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那些同时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进行取保候审:
首先,是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可以独立运用附加刑的罪犯;
其次,审判机关认为他们的行为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罪犯;
再次,是那些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也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避免对社会产生潜在威胁;
最后,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审理阶段,但由于羁押期限已满,仍未结案,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