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本罪在犯罪主观要件上体现为主观上具有明知故犯的直接故意心态,并且其犯罪意图在于非法侵吞、占有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若犯罪嫌疑人仅仅是为了追回自身被盗窃、诈骗或者因赌博而失去的财物,而非蓄意侵犯他人财产权,则不能认定其构成抢劫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