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涉及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收容至看守所时,他们仍然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允许其暂时离开司法场所并提供担保人保证其遵守相关规定。
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被批准取保候审:
首先,如果案件的情节较为轻微,可能会被法院判处管制、拘留或其他独立使用的刑罚,那么就存在着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其二,如果被告人的罪行可能导致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害,那么也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
再者,如果被告人患有严重的疾病,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因为这样做不会给社会带来额外的风险。
最后,如果被告人已经被羁押了一定时间,但是案件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需要继续进行调查,那么也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