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肇事者并不会因此被依法判定承担刑事责任,然而在拥有足够财务能力进行赔偿的前提条件下,如果故意制造自身经济困难以逃避法律责任,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涉及到拒绝履行判决的严重犯罪,进而触及到刑事责任领域,最终有可能需要面临被判刑的后果。
其次,虽然无力支付赔偿金并不直接导致肇事者入狱服刑,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将不受任何其他形式的限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对这类人员实施高消费限制措施,例如禁止其购买奢侈品或乘坐头等舱位的飞机或高速列车等高档出行工具,甚至可能限制其出境旅行。
此外,他们的银行信用记录也可能因此受到负面影响。
最后,若肇事者在交通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且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而其无力赔偿的金额达到了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那么他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该金额超过六十万元人民币,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