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相关部门应于二十四小时之内将此消息通知至被拘留者的亲属。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期限为十四日至三十七日不等,且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七日。若在三十七日内仍未满足逮捕条件,公安机关则需释放犯罪嫌疑人。反之,若已满足逮捕条件,公安机关将会向犯罪嫌疑人签发逮捕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