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是的。如遇以下几种情况,教师将会受到所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或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严厉行政处分甚至可能被解雇:
第一种,蓄意不履行教学职责,导致教育教学资源遭受损失;
第二种,对学生实施体罚,且经过教育后无法改正;
第三种,个人行为不当,侮辱学生人格尊严,情节严重,影响极其恶劣。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