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中国现行法律规定,针对涉及协助电信诈骗类的案件,在接到举报或发现相关线索后,警方通常会在七日内启动立案程序。一旦接收案件并展开调查之后,如若判定确实存在涉及帮信罪行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并且该情况属于其自身权限和管辖范围之内,那么受理案件的相关部门需撰写《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并需得到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的批准之后,方可正式启动立案步骤。
在此过程中,对实名制支付结算金额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的;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超过五万元人民币的;以及违法所得达到一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均可视为符合帮信罪的立案标准。
此外,以下几种行为也可能构成帮信罪:
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协助的;
2.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但随后再次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3.被协助对象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的;
4.收购、出售、租赁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备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数量超过五张(个)的;
5.收购、出售、租赁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数量超过二十张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