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您遭遇了不实指控涉嫌职务侵占,您有权向当地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进行如实报案。在这里,我们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还是人民法院,对于每一起报案他们都应全权接纳并妥善处置。若警方认为相关案件并非其直接管辖权限范围之内,则应当依法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主管机关进行处理,同时也会及时告知报案人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