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四十余万元的交易流水已然构成了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附加罚款或没收财产等惩罚;
3、另外,若参与者自发认罪或者同意接受罚金处罚,则可考虑减轻或从轻量刑;若为首次触碰法律红线且此前未曾被判过刑,同时具备自首和认罪悔罪表现,那么获得缓刑甚至减刑的可能性仍然较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