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刑法中,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犯罪行为主要涵盖有四种情形:
其一是酒后驾驶机动车;
其二是赛车行为(俗称“飙车”),在公路上进行高速行驶、竞争竞技或是进行危险驾驶;
其三为严重超越货物的重量限制或者车辆的行驶速度极限:超出规定的限速或者所承运货物的数量,对广大民众的生命财产形成了直接威胁;
最后一种情况则是无证驾驶或者在驾驶证被吊销之后仍然驾驶机动车:在没有获得驾驶资格或者已经被取消驾驶资格的情况下,依然冒险驾驶机动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