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盗窃犯罪的立案基准规定如下:
首先是关于盗窃公私财产价值的标准,即达到人民币一千元及以上者方可作为盗窃案立案受理;
其次,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实施过三次及以上的盗窃行为也属于立案的范畴;
再者,未经许可擅自侵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且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进行盗窃的行为亦可列入盗窃案的立案范围之内;
再次,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盗窃罪的立案条件;
最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公私财物等行为均应视为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