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已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他们需务必坚守取保候审相关法规之规定,此中一项严明的准则便是犯罪嫌疑人、被告应在传唤之际尽速到达指定地点,至于关于取保候审期间对其进行传唤的次数并未有明确的法律条款予以规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每次传唤与紧接着的下一次传唤时间需相隔至少12个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