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符合取保候审的主要条件如下:
首先,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的情况下;
其次,若其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处罚,但由于其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其正处于怀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此时如果实行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
最后,在羁押期限已满,而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选择使用保证金的方式进行取保候审,就必须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然而,如果选择由他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则无需缴纳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