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我国刑事法典中关于盗窃犯罪的相关规定,对于盗取公私财产达到了特定数额的,或是实施了多次盗窃、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内进行盗窃、随身携带武器进行盗窃以及扒窃等行为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严厉惩处,同时还需接受罚金处罚;若盗窃行为涉及的财富数额巨大,或带有特殊性质严重的情节,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金;
然而,一旦盗窃所得金额达到了惊人的程度,即超过了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那么罪犯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并且还可能被课以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通常来说,当盗窃公私财产的价值介于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时,我们可以将其视为“数额较大”;而当盗窃公私财产的价值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时,我们便可称之为“数额巨大”;
至于盗窃公私财产价值高达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情况,我们便可以称其为“数额特别巨大”。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法院审理盗窃罪案件的过程中,他们往往会根据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来确定不同的数额标准。例如,在深圳市这座繁华都市里,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被设定在了三千元以上;而数额巨大的起点则被设定在了十万元以上;至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更是高达五十万元以上。换句话说,在深圳市,只要一个人所盗窃的财物价值超过了三千元,他就已经触犯了盗窃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盗窃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
一、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