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申请取保候审之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由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以及聘请的辩护律师向司法机关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
其次,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此过程需经过县级甚至地市级公安局局长的批准。
再次,办案机关会要求受保者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押金,担保人需要签署保证书,以确保取保候审能够顺利进行。其后,即将完成的步骤便是填写与颁布《取保候审决定书》。
最后,在宣布取保候审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之后,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给当地司法机构执行。无论是由法院、检察院还是公安机关收到申请,都应在三日内做出决定;若对变更强制措施持有异议,则应告知申请人并详细解释不同意的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