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广州市关于盗窃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基本上是按照全国范围内的刑法规范执行的。
根据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无论是对于盗窃个人还是公共财产的案件,只要涉及到数量庞大或多次进行此类违法行为,都应被视为需要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至于具体的金额标准,则由各个省级行政区划的高级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依据其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在法律所规定的幅度之内进行确定。一般而言,所谓的“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的金额在人民币2000元至3000元之间,然而,具体的金额还需要参考广东省的司法解释来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