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施暴力行为致使警察受伤并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若符合适用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当事人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相应的申请。而所谓“取保候审”,实质上乃是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主要针对那些预计将被判处罚金或监禁时间相对较短,且其犯罪行为并不会对社会安全和稳定产生重大威胁的被告而言。
然而,是否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最终取决于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或者审判机构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