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一般为额37日。此期限包含了侦查机关在正式采取拘留措施后,向上级公安部门申请批准逮捕的相关时间范畴。若在该37日内未能获得批准逮捕的许可,则涉案人员将有可能得到释放。
然而,关于具体的释放时间点,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必须在某个特定时刻执行,而是需依据侦查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最终决定的下达时间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