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明确规定,在刑事拘留过程中,通常情况下,家属或亲近人士无法亲自前往看守所探望犯罪嫌疑人。唯一能够在这一期间进行会面的人士仅限于律师。而对于亲属或者朋友想要了解相关案件信息的需求,则一般需要经过负责处理该案件的执法机构进行传达。在此过程中,律师作为法律援助的代表,有权与被拘留人员进行必要的沟通和交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九条
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人员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