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解除程序,通常情况下都是由司法部门直接告知相关当事人及其家属无需家属亲自奔赴现场办理,而当取保候审人在执行取保期间严格遵循有关规定,待其期限届满或者案件圆满结案之时,负责办理刑事侦查或者审查起诉事务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将会依法解除对其实施的取保候审措施,同时将所收取的保证金如数退还给当事人及其家属。在此过程中,家属一般并不需要直接参与其中,除非他们在为当事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