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那些已经因贩卖毒品而被定罪的犯罪分子而言,若他们再次实施诈骗行为,那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分子将受到数罪并罚的严厉惩罚。关于具体服刑期限的长短,这主要取决于每一项罪行所对应的量刑标准。通常情况下,司法机关会首先对每一项罪行分别作出判决,并确定其相应的刑期,随后再将这些刑期予以合并执行。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合并后的总和刑期不得超出该罪犯所应承受的最高法定刑期。举例来说,贩卖毒品的行为可能会触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三百四十七条,而诈骗罪则可能涉及到第二百六十六条等相关条款。关于数罪并罚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六十九条中有详细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