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10日并非必然导致最终的法庭判决,此结果将根据公安机关所搜集到的确凿证据以及案件的详细事态而定。刑事拘留作为侦查程序中的一项强力措施,其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追责或者破坏关键证据。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证据不足够充分或者案情性质相对较轻,那么嫌疑人可能不会涉入到后续的检控与审理环节。
然而,若证据链条齐全且证据力度彰显,嫌疑人仍然有可能受到了庭审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