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盗窃罪的证据体系,通常涵盖了现场勘查报告、物证(例如被窃取的财物、犯罪分子使用的作案器具)、被害者的陈述、目击证人的证词、监控录像资料、涉案人员的供述及辩护意见、指纹、DNA等生物检材数据,乃至相关的交易往来记录或者通讯记录等多方面的内容。在这份完整的证据链条中,各个环节都必须相互印证,以达到证实犯罪嫌疑人实质上存在实施盗窃行为以及其主观恶意的明确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