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工业园区内的看守所环境下,律师会面当事人时,主要可展开如下多项事务:
1.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通过深入解读相关法律条款,以帮助当事人深度理解其可能面临的各项指控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影响和后果。
2.详细了解并掌握案件的实际情况:律师会与当事人开展细致的交谈,以收集有助于辩护的各类证据或信息。
3.指导当事人如何在审讯过程中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例如应对非法取证等问题的方法和技巧。
4.精心筹备辩护策略:基于当事人的实际陈述,律师将有针对性地制定出最适合的辩护策略。
5.协助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若满足相关条件,律师将积极协助当事人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