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若被拐卖的女性在被贩卖的过程中遭受到性侵犯,那么对其进行性侵的加害者将会被依法追究强奸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强制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犯罪行为。倘若行为人明知该名女性是被拐卖的情况下,仍然实施强奸行为,那么他将构成强奸罪,并且由于情节严重,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因此,即便在涉及到拐卖人口的案件中,性侵行为依然会作为一项独立的犯罪行为予以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