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父母实施拐卖儿童行为者几乎必将被认定犯有拐卖儿童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之刑法规定,所谓拐卖儿童行为是指怀揣转手买卖或从中谋利为目的,侵犯性地采用偷盗、绑架、收买、贩卖等手段,将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非法运送、转让或交给他人的行为。违反上述任一条款即属构成既定事实。对实施该类犯罪行为之人,最高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时甚至可判罚终身监禁或死刑。此类罪行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因此,法律对此类行为采取了极其严格的惩罚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