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在被判处刑罚之前,完全有机会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这是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程序,依据特定条件许可一定范围内的人在审判开始之前短暂离境,但是必须严格遵守保证随时能够接受传讯与审问的要求。准确地说,能否得到取保候审的机会,主要还是根据案情本身的复杂程度,例如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嫌疑人自身的安全风险以及其是否有真诚的悔过之意等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考量。而最终的决定权则由法院或者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至第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来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