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因涉嫌欺诈犯而遭到刑事拘留,便须努力配合公安部门的调查工作;在此过程中,同样重要的是尽早委托辩护律师,以护卫自己的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家属从其首次接受侦查机关传唤或受到限制人身自由之强制措施那一刻起,即可享有权力委托辩护律师。审判阶段还可随时委托新的辩护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