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参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过程中表现出帮助行为的组织人员并不愿意认罪,此时案件将遵循常规的刑事诉讼制度流程。警方有责任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实其犯罪行为属实,这些证据可以涵盖但不仅限于通讯记录、资金转账凭证及目击证人的证言等多种形式。在审判阶段,法院将依据证据做出裁决,而非仅仅依赖于被告人口供来判定其是否有罪。作为被告方,他们享有保持沉默的权利,同时也有权聘请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