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拘留的过程中,通常情况下家属是无法进行探视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自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首次问询或者在正式采用强制手段的那一天开始,就有权利聘请律师来为自己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以及代理申诉和控告等业务。
然而,在侦查阶段,家属往往无法直接探望嫌疑人。但是,在获得了相应的授权之后,律师是有权与嫌疑人见面并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