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乃指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将委托其保管之他人财务,或他人遗失物品及隐藏于地下之物品据为已有,且涉案金额达到特定数量,拒不返还或交付所持有之财产的犯罪行为。关于侵占罪的涉案金额确定标准,由于地域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各省市乃至自治区、直辖市均存在各自的明确界定。一般而言,涉案金额达人民币2000元左右,可能尚未达到大部分地区对于“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具体的涉案金额应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所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衡量和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