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者,通常需由被指控犯有罪行之当事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或辩护律师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并将此申请提交至相关的管辖司法机构,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部门。一旦上述相关司法机构收到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他们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