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拘留期间,申请取保候审的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被拘留的过程中,他们本身或者他们的近亲可以向实际进行拘留的相关机构提交书面的申请材料,申请取保候审;
然后,这些公检法部门会依据申请人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综合考虑后做出对应的决定;接下来,被确定可以接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请合适的担保人进行提供担保保障,或者自行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
最后,公安机关将按照既定程序,对已经批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执行相关的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