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为了依法行使职权,公安机关有权对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即取保候审。此项举措旨在确保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对于尚未被逮捕的涉案人员(包括犯罪嫌疑人与被告),公安司法机关能有效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等法律程序,从而保障案件的顺利进行。具体而言,取保候审是指公安司法机关责令这些人员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向其签发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按时出庭参与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