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取保候审并不属于逃跑行为。
然而,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能遵守相关规定且逃逸,将会面临被通缉的风险。取保候审乃是我国法律制度所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具体而言,它是指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尚未被逮捕或者虽已被逮捕但需要进行强制措施变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项措施,以避免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该措施要求这些人员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书面保证书,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对于其非羁押状态予以保障或暂时解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