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谓取保候审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起诉与审判等机关依据国家法律,对于已被认定为犯罪但尚未实际遭受羁押的自然人,为了避免其逃避调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可以责令其提交符合要求的保证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同时签发相应的担保文书,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按时出庭接受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实施方式主要包括提供保证金以及提供保证人两种途径,具体的选择权则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